运营主体:上海搭个教练科技有限公司
适用于平台服务商模式下商户入驻、认证、展示、收款、结算与持续经营管理,严格遵循微信支付二级子商户管理规范、《微信支付服务商协议》《微信支付商户协议》及相关监管要求。
本协议用于明确平台(微信支付服务商)、商户(微信支付二级子商户)与消费者在商品信息展示、服务内容提供、微信支付接入、收付通分账、资金链管理、售后保障、风险控制和责任承担方面的权利义务,同时严格遵循微信支付相关规则,保障交易安全、合规运营。
一、定义、角色与业务模式
1. 平台:系上海搭个教练科技有限公司运营的互联网信息服务平台,同时作为微信支付官方认证服务商,面向兴趣技能、陪练、搭子互动及相关服务场景,为商户提供入驻申请、身份核验、商品展示、交易撮合、订单管理、微信支付接入、分账结算、售后处理、风控治理和争议协助处理等服务,严格履行微信支付服务商的相关义务。
2. 商户:完成平台“搭子认证”及微信支付二级子商户实名认证、资质审核,在平台内以商户身份发布商品或服务信息、接受消费者预约或下单、完成履约,并作为微信支付二级子商户接入微信支付体系,按平台及微信支付规则获取结算款项的服务提供方;商户需严格遵守《微信支付二级子商户管理规范》《微信支付商户协议》,履行二级子商户相关责任,独立承担交易主体的全部法律责任。
3. 微信支付相关角色界定:平台作为微信支付服务商,已与微信支付(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)签署正式合作协议,具备开展微信支付服务商业务的资质;商户作为微信支付二级子商户,通过平台接入微信支付体系,接受微信支付及平台的双重管理,其相关支付行为需符合《微信支付商户协议》《微信支付二级子商户管理规范》等要求。
4. 平台当前业务模式(贴合微信二级子商户要求):消费者在平台浏览并购买商户提供的商品或服务,通过微信支付渠道完成付款,支付资金按微信支付规则及收付通规范,直接进入微信支付指定资金账户(严禁平台触碰子商户资金,杜绝二清),再由平台按微信分账规则及双方约定,完成资金拆分与结算;商户完成履约且满足平台风控、售后及微信支付结算条件后,平台依据微信支付规则及协议约定,通过微信支付向商户(二级子商户)结算账户完成款项支付,全程遵循微信支付资金管理规范,确保资金链路可追溯、合规可控,同时符合微信支付服务商模式中“平台代子商户完成支付对接、资金管理、合规管控”的核心要求。
二、商品信息、服务内容与商户职责
1. 商户应真实、准确、完整地填写和展示商品信息、服务内容、适用品类、服务方式、价格、收费项目、预约或交付条件、履约周期、退款限制、售后路径和其他影响消费者决策的关键信息,不得发布微信支付禁止经营类目(包括但不限于违禁品、违规服务等)相关的商品或服务,不得出现违反微信支付规则的宣传内容,商品/服务类目需与微信支付二级子商户备案类目一致。
2. 商户发布的商品或服务应与其实际具备的能力、资质、经验和履约能力相一致,同时符合微信支付二级子商户经营类目要求;不得发布虚假宣传、夸大承诺、伪造资历、冒用认证、误导性价格、非法经营项目,不得从事微信支付禁止的交易行为(包括但不限于套现、洗钱、虚构交易等),不得发布违法违规及违反微信支付规则的内容。
3. 商户应自行负责服务准备、履约交付、消费者沟通、售后配合、资质持续有效、税务合规、发票开具义务(如依法应开具),同时严格履行微信支付二级子商户义务,配合平台及微信支付完成资质核查、交易核查、风险排查等工作;承担因其经营行为、违反本协议或微信支付规则引发的投诉、纠纷、赔偿、行政处罚及微信支付相关处罚(包括但不限于罚款、限制支付功能、清退二级子商户资格)等全部责任,同时明确:商户作为实际交易主体,需对自身交易行为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。
4. 商户需妥善保管微信支付二级子商户相关账户信息、API密钥、支付密码及操作权限,不得出租、出借、转让二级子商户账户及相关权限,不得将微信支付接口用于本协议约定以外的用途,不得泄露微信支付相关交易信息、用户信息(含openid、手机号等支付相关信息,需按微信支付数据安全规范加密存储、合规使用),确保微信支付相关操作的安全性、合规性,严格遵守微信支付数据合规及信息安全要求。
三、平台职责与服务内容
1. 平台作为微信支付服务商,为商户提供入驻申请、身份核验、微信支付二级子商户注册(进件)、商户信息展示、商品或服务上架、订单流转、通知触达、微信支付接入、分账结算、投诉举报、售后协助、风险控制和规则治理等服务,严格按照微信支付服务商规则履行义务,协助微信支付对商户进行管理,同时对商户进件材料的真实性、合规性承担审核责任,若因虚假材料导致平台或微信支付受损,平台有权向商户追偿。
2. 平台有权依据法律法规、监管要求、微信支付规则(含《微信支付服务商协议》《微信支付二级子商户管理规范》)、行业规范及平台风控策略,对商户准入、资料真实性、页面展示、服务能力、交易行为、退款纠纷、异常订单和提现结算实施审核、限制、复核、暂停或终止;同时配合微信支付完成对二级子商户的资质核查、风险监测、违规处置等工作,及时将微信支付相关规则、通知、预警信息传达给商户,协助商户完成整改。
3. 平台负责对接微信支付体系,确保微信支付接口稳定、交易流程合规,保障消费者支付安全及商户结算顺畅;及时处理微信支付相关的交易异常、退款异常、资金异常等问题,协助商户与微信支付沟通解决相关纠纷。
4. 平台作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和交易秩序维护者,不直接当然成为商户与消费者之间线下额外约定的履约保证人;但平台应依据本协议、消费者保护规则、微信支付规则和适用法律,在其控制能力范围内履行审核、风控、售后协助和必要的先行处理义务,同时配合微信支付做好消费者权益保障相关工作。
四、微信支付接入与二级子商户要求
1. 商户理解并同意,为实现订单收款、冻结、分账、退款、结算、提现或其他资金处理能力,平台作为微信支付服务商,已接入微信支付/收付通服务商模式;商户自愿作为微信支付二级子商户,通过平台接入微信支付体系,严格遵守《微信支付商户协议》《微信支付二级子商户管理规范》《微信支付服务商协议》及微信支付相关规则,接受微信支付及平台的双重管理。
2. 商户应按照平台、微信支付及收付通的要求,提交真实、合法、有效且持续更新的身份信息、经营信息、联系人信息、结算账户信息(需与微信支付二级子商户实名认证信息、备案信息一致,结算账户需为商户本人/本主体名下账户)、服务信息及其他必要材料(包括但不限于身份证、营业执照、相关资质证书等,支持小微商户、个体工商户、企业等不同主体类型进件,小微商户需按微信要求提供相关辅助证明材料),并授权平台在入驻审核、微信支付二级子商户注册(进件)、风险核验、结算管理和争议处理所必需的范围内,向微信支付传输和核验上述材料,确保材料符合微信支付二级子商户准入标准,杜绝提供虚假资质、伪造材料。
3. 商户应确保其自身提交的主体信息、结算账户信息、联系人信息及经营信息彼此一致、真实有效,与微信支付二级子商户注册信息一致;如因商户自身资料不一致、资料失效、账户异常、资质不符或微信支付拒绝接入、暂停服务、清退资格导致无法收款、无法结算或产生其他损失的,相应责任由商户自行承担,同时商户需承担由此给平台及微信支付造成的损失。
4. 平台应确保商户入驻申请页、协议阅读页、签署页、订单页、支付页等页面向用户展示的落款主体名称、微信支付商户标识(服务商标识、二级子商户标识)与平台实际签约主体、微信支付服务商资质、商户二级子商户备案身份一致,严格按照微信支付要求展示支付相关标识、协议链接、投诉渠道及微信支付安全提示,不得隐瞒或误导用户。
5. 商户不得以平台接口、微信支付能力或二级子商户身份从事任何违法违规行为,包括但不限于套现、洗钱、欺诈、虚构交易、信用卡非法套利、分单规避监管、出租出借二级子商户账户、泄露微信支付相关信息、使用微信支付接口开展禁止经营类目交易等;如违反本条约定,商户需承担全部责任,同时平台有权暂停或终止其商户服务及微信支付接入权限,配合微信支付采取罚款、清退二级子商户资格等处置措施,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商户承担。
6. 商户需配合平台及微信支付完成定期或不定期的资质核查、交易核查,及时更新资质信息、结算账户信息,如发生主体变更、经营范围调整、结算账户变更等情况,需提前3个工作日通知平台,同步更新微信支付二级子商户相关信息,确保符合微信支付管理要求。
五、资金链管理、结算与退款处理
1. 消费者支付资金进入订单链路后,按微信支付规则、收付通规范及平台与微信支付的约定,直接进入微信支付指定备付金账户(严禁平台触碰子商户资金,杜绝二清,严格遵循微信支付资金托管要求),平台严格按照微信支付分账规则、资金管理规范及本协议约定,对相关资金进行管理;平台可依据订单状态、履约进度、退款风险、投诉状态、风控识别结果、微信支付规则和监管要求,对相关资金采取待结算、冻结、限制提现、延迟结算、原路退款、先行赔付后追偿或其他必要处理措施,其中资金冻结期限需符合微信支付相关规定(默认冻结期限不超过180天,特殊情况需按微信支付要求报备),确保资金安全、合规,全程可追溯。
2. 商户仅在已完成履约、未处于重大争议、未命中明显欺诈风险、满足退款冷静期或售后观察期,且符合微信支付二级子商户结算条件(包括但不限于资质有效、无违规行为、交易真实、无未处理投诉、备案类目与实际经营一致等)时,方可获得相应结算款项;平台通过微信支付向商户(二级子商户)结算账户付款的具体时间、频率、限额、手续费承担(按微信支付规则及双方约定执行,平台可向商户收取技术服务费,收费标准需明确公示,不得变相加价、违规收费)和到账状态,以平台规则、订单页面说明和微信支付规则为准,结算周期不得违反微信支付相关规定;同时明确,单笔订单分账金额不得超过总订单金额的30%(分账金额含平台手续费、相关服务费等),分账比例需提前在微信支付后台备案。
3. 因消费者退款、订单撤销、履约争议、投诉举报、微信支付冲正、司法/行政机关要求、平台风控处置或商户违约导致应退回或应扣回的款项,平台有权依据微信支付规则,自商户待结算资金、后续订单结算款、保证金(如有)或商户其他应付款中直接抵扣;不足部分,商户应在平台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补足,逾期未补足的,平台有权暂停其结算、提现及微信支付相关功能,由此产生的微信支付相关处罚及损失由商户承担。
4. 平台应严格按照微信支付规则,建立订单、支付、退款、结算、调账、追偿和异常处理记录,保证资金链路、交易流程具备可追溯性,主动配合微信支付及监管部门的核查工作;商户也应保存商品信息、沟通记录、履约凭证和售后材料,以便处理消费者争议、平台核查及微信支付核查,相关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微信支付要求的最低期限(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5年);同时平台需做好分账管理,清晰记录订单、商户、分账金额、分账时间等信息,分账失败时需在微信支付规定时限内及时处理并重新分账,确保分账合规。
5. 如因微信支付规则调整、系统升级、监管要求变化等原因导致结算规则、资金管理方式变更的,平台将及时通知商户,双方按调整后的规则执行,商户不得以此为由拒绝履行本协议义务。
六、消费者保障、先行处理与责任承担
1. 商户应按照平台公示规则、微信支付消费者权益保障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,依法履行消费者权益保护义务,及时处理咨询、预约、履约、退款、投诉和售后事项,不得拒不履约、恶意拖延、恶意拒退或通过转移沟通渠道规避平台及微信支付监管;如因商户行为导致消费者投诉至微信支付,商户需配合平台及微信支付及时处理,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2. 因商户原因(包括但不限于违规经营、虚假宣传、拒不履约、违反微信支付规则等)导致消费者遭受损失、平台或微信支付受到处罚的,商户应承担退赔、赔偿、违约、行政处罚和其他相应责任;平台在规则、法律法规、微信支付要求允许范围内可先行协调、先行处理、先行赔付或先退回平台已控制资金,并有权向商户全额追偿,同时配合微信支付对商户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。
3. 如平台因未尽合理审核、风控、处理义务,或违反微信支付服务商规则,导致消费者损失扩大、商户损失或微信支付处罚的,平台将在其依法应承担责任的范围内承担相应责任;但对超出平台页面说明、平台控制能力、微信支付规则或法律规定责任范围之外的线下额外承诺、私下交易和商户单方行为,平台不承担当然连带责任,相关责任由商户自行承担。
4. 因商户违反微信支付规则、本协议约定,导致微信支付对平台进行罚款、限制服务或其他处罚的,平台有权将该等处罚产生的全部费用(包括但不限于罚款、手续费、赔偿金)转嫁给商户,同时有权终止本协议、清退商户,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商户承担。
七、资料更新、风控治理与协议终止
1. 商户应持续保证入驻资料、认证信息、结算账户、联系方式、经营范围和展示内容真实、完整、有效,同时确保微信支付二级子商户相关信息(包括但不限于资质、结算账户、联系人、备案类目)持续符合微信支付要求;发生主体变更、账号异常、经营异常、结算账户异常、被投诉举报、资质失效、微信支付预警或重大风险事件的,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平台,并配合平台及微信支付完成核查、整改等处理工作,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(包括但不限于微信支付处罚、无法结算等)由商户自行承担。
2. 对涉嫌违法违规、虚假交易、虚假资质、恶意退款、消费者投诉集中、拒不配合售后、资金风险异常、微信支付预警、违反微信支付规则或本协议约定的商户,平台有权采取驳回入驻、限制上架、限制交易、限制提现、冻结待结算资金、暂停或终止服务、撤销商户身份等措施,同时配合微信支付采取暂停二级子商户支付功能、限制交易额度、清退二级子商户资格、上报违规信息等处置措施,无需承担对商户的任何赔偿责任,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商户自行承担。
3. 商户退出平台、申请终止合作或被平台终止服务、被微信支付清退二级子商户资格后,平台仍有权为完成未结订单、退款、争议处理、监管配合、数据留存和追偿清算而继续保存必要资料并保留相应处理权限;商户需配合平台及微信支付完成后续收尾工作(包括但不限于结清款项、处理未完结投诉、注销二级子商户相关信息等),否则平台有权追究其违约责任。
4. 如因微信支付规则调整,导致商户无法继续作为二级子商户接入微信支付体系的,本协议中与微信支付相关的条款自动终止,平台可根据实际情况,协助商户办理相关收尾手续,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,但商户需承担其自身行为产生的相关责任。
八、附则
1. 本协议与《用户协议》《消费者权益保障措施说明》《购买与退款说明》《平台隐私政策》《课程发布规范》、微信支付相关协议(《微信支付商户协议》《微信支付二级子商户管理规范》《微信支付服务商协议》等)及平台后续发布的公告、页面说明、支付规则、风控规则等共同构成商户入驻与经营规则体系,商户应同时遵守上述全部规则;如本协议与微信支付相关规则(含收付通规范、分账规则等)不一致的,优先适用微信支付规则;如本协议与平台其他规则不一致的,优先适用本协议。
2. 本协议未尽事宜,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、微信支付相关规则、监管要求和平台其他有效规则执行;如因微信支付规则调整导致本协议相关条款需要修改的,平台可通过公告、站内信等方式通知商户,商户继续使用平台及微信支付相关服务的,视为同意修改后的条款。
3. 商户确认,其已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全部条款,尤其是涉及微信支付二级子商户义务、责任承担、违规处置、资金管理、分账规则的相关条款,同时已阅读并理解《微信支付商户协议》《微信支付二级子商户管理规范》《微信支付服务商协议》等微信支付相关规则,自愿签署本协议并严格履行相关义务;如商户违反本协议或微信支付规则,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、微信支付相关处罚及全部损失。
4. 本协议自商户完成微信支付二级子商户注册、资质审核并点击确认签署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至商户退出平台或被清退二级子商户资格之日止。